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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籃球也簽「生死狀」?家長批學校撇責任
不少極限運動在參加前,都會要求簽署所謂的「生死狀」,也就是想參加,就得自負責任。不過這回嘉義新港國中,竟然只是打個班際籃球而已,學校竟然要家長簽同意書,上頭寫著如果受傷、死亡,責任都和學校無關,這晦氣又推想卸責的內容,讓家長氣得破口大罵。
曾經挑戰北極零下37度低溫,陳彥博極地長征前先簽下生死狀,機車貸款利率信貸年息高空跳傘享受刺激,同意書要先準備好,但危險運動就罷,怎麼現在連個國中班際籃球賽,也搞出要家長「後果自負」?新港國中舉行班際籃球賽,卻見孩子帶回來這麼一張,內容裡先要爸媽保證敝子弟身心健康,另外這一段寫「比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,家屬願意承擔意外風險」,再來「傷害、死亡、損失,一切責任與學校無關」,有這麼嚴重嗎?一拿到手家長可怒了。
家長馬先生:「絕對不會簽,這學校在推卸責任,不行啦!沒責任,相當沒有責任而且丟臉,這樣家長怎麼放心把學生交給學校,學校車貸桃園蘆竹車貸就是要保護學生的安全啊,所以你覺得不負責任?對啊。」
國中籃球賽,雖然正是青春熱血時,但要打成同意書中說的那樣,似乎可能性較低,校方同意書言詞找晦氣,想撇清的態度更讓人不舒服,不過校方說誤會誤會!
新港國中教務主任黃治榮:「因為賽程時間比較緊湊,對於第一版的內容沒有詳細的思考,而直接引用民間企業的版本,學校對此感到非常的抱歉。」
從善如流趕快改,這回只要確認同不同意孩子參加比賽即可,學校想未雨綢繆,卻沒想到一張生死狀,反而帶來更大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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